ASTMG 85—1998 改性鹽霧試驗方法(二)
3 意義和用途
3.1 本方法適用于黑色金屬及有色金屬;也適用于有機和無機涂層。當需要采用與 B117 方法的鹽霧試驗不同的或更多的腐蝕環境的時
候,本方法所介紹的改性方法是有用的。
4 設備
4.1 試驗箱:
4.1.1 用于鹽霧試驗的設備包括一個噴霧箱,一個鹽液槽,合適的電源,可調節的合適的壓縮空氣,一個或幾個霧化噴嘴,試樣支架,
試驗箱加熱裝置。設備的大小及詳細結構是可選擇的,但應能提供本方法所要求的環境。所用的材料應不影響噴霧的腐蝕作用。能滿足這些環境的合適設備是 ASTM/B117 附錄 A1 所述的設備,再按本方法各附錄的介紹進行必要的改進。
4.1.2 設計的設備,應使凝聚在試驗箱頂上的液滴不落在試驗中的樣品上。不能將從試樣上滴下的溶液回收到鹽液槽中重新用于噴霧。
4.1.3 試驗箱應裝有一個或者多個時間控制器,用于周期性的噴霧和定期的輸入壓縮空氣。
4.2 壓縮空氣源:
4.2.1 確保傳送到一個或幾個噴嘴去霧化鹽溶液的壓縮空氣無油和污物,并保持壓力為 69kPa~172kPa(10psi~25psi)。
注 1:通過一個水洗塔或通過至少長 610mm的如石棉、云母,羊毛纖維或活性氧化鋁等合適的洗滌材料,可以除去油和污物。
4.2.2 飽和塔(水泡塔)的溫度,隨使用的試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
4.3 鹽霧箱的條件:
4.3.1 溫度—暴露區的溫度隨使用的試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不同的方法推薦的暴露區溫度見附錄。記錄試驗箱關閉時的溫度,一天zui
少兩次,每次至少相隔 7 小時(除周末和節假日之外,因此時鹽霧試驗沒有因為放置暴露試樣、重新放試樣、取出試樣或者檢查,和
補充儲液槽溶液而中斷)。
注 2:記錄溫度合適的方法是使用連續記錄溫度的設備或從設備外面能讀出的溫度表。在關閉試驗箱時記錄溫度,可以避免由于開箱時濕球影響引起
的不可靠的低的讀數。
4.3.2 噴霧和鹽霧量—在暴露區內至少放置兩個干凈的鹽霧收集器,并使其不收集從試驗樣品上落下的溶液,或者任何別的水源。把收
集器放在接近試驗樣品的位置,一個放在靠近噴嘴的地方,另一個放在遠離噴嘴的地方。確保在zui少 16 小時連續噴霧時,在收集器的
水平面積 80cm2
上,每小時每個收集器收集的溶液在 1.0~2.0mL之間。
注 3:合適的收集器可用導管*插入到有刻度的量筒里,且用塞子塞好的玻璃漏斗,或者定型的圓形容器。漏斗或圓形容器的直徑為 100mm,面積約80cm2
4.3.3 控制或阻隔噴嘴或幾個噴嘴,使鹽霧不直接噴到試驗樣品上。